词义说明
本义指“无法被听见的”,源于拉丁语 in-(不)加 audibilis(可听见的)。引申义包括:1) 声音过于微弱,如耳语或远处的声音;2) 声音超出人类听觉频率范围,如超声波;3) 比喻意义上指不被注意或不被重视,如“无声的抗议”。各义项均围绕“听觉不可及”这一核心,从物理特性延伸到抽象意义。
英 /ɪnˈɔːdəbl/美 /ɪnˈɔːdəbl/
adj. 形容词
听不见的;不可闻的
本义指“无法被听见的”,源于拉丁语 in-(不)加 audibilis(可听见的)。引申义包括:1) 声音过于微弱,如耳语或远处的声音;2) 声音超出人类听觉频率范围,如超声波;3) 比喻意义上指不被注意或不被重视,如“无声的抗议”。各义项均围绕“听觉不可及”这一核心,从物理特性延伸到抽象意义。
词根来自拉丁语 audire(听),后缀 -ible 表示“可…的”,前缀 in- 表否定。构词逻辑为“不可听的”。记忆时可拆解为 in + aud + ible,联想“听不到”的场景。同根词有 audible(可听见的)、audience(听众)、auditorium(礼堂)等。
常见于学术写作(如物理学、声学描述)、技术文档(描述设备音量)、日常口语(形容声音小)、新闻报道(形容难以察觉的声音)、文学作品(营造安静氛围)。在正式场合中,inaudible 通常用于客观描述;日常口语中可能带有轻微抱怨或惊讶语气,如“The speaker was inaudible”表示听不清。
形容词,常作表语或定语。作表语时主语多为声音、话语、人或事物,如“His voice was inaudible.”;作定语时修饰名词,如“an inaudible whisper”。不可用于比较级(除非特殊语境,如“more inaudible”少见且不自然)。易错点:与 unheard 混淆,inaudible 强调物理上听不见,unheard 强调未被听到。
inaudible 与 faint、muffled、indistinct 相近。faint 指微弱但可能听见;muffled 指被遮挡而模糊;indistinct 指不清晰,可能涉及其他感官。inaudible 强调完全听不见,程度最强。选择时:若声音存在但极弱,用 faint;若被阻挡,用 muffled;若听不清内容,用 indistinct;若完全听不到,用 inaudible。
语域中性,适用于正式与日常场合。无褒贬色彩,但用于描述人时可能隐含批评(如“The actor was inaudible”暗示表演不佳)。常见误用:将 inaudible 与 unintelligible 混淆,后者指听得到但无法理解。注意拼写,易误写为 inaudable 或 unaudible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