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Joint liability 的本义是法律上的“连带责任”,指两个或以上的债务人共同对同一笔债务负全部清偿义务,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或多人追索全部债务。其核心在于“连带”——即每个债务人都可能被要求承担超出其份额的偿付。引申义用于更广泛的语境,如商业合作中的共同风险、团队项目中的集体责任,甚至道德或社会层面的共同担当。从法律到日常的引申,保留了“共同承担且不可分割”的意味,但强度递减。
英 /dʒɔɪnt ˌlaɪəˈbɪləti/美 /dʒɔɪnt ˌlaɪəˈbɪləti/
n. 名词
连带责任;共同责任
Joint liability 的本义是法律上的“连带责任”,指两个或以上的债务人共同对同一笔债务负全部清偿义务,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或多人追索全部债务。其核心在于“连带”——即每个债务人都可能被要求承担超出其份额的偿付。引申义用于更广泛的语境,如商业合作中的共同风险、团队项目中的集体责任,甚至道德或社会层面的共同担当。从法律到日常的引申,保留了“共同承担且不可分割”的意味,但强度递减。
Joint 源自拉丁语 jungere(连接),经古法语 joint 进入英语,意为“联合的”。Liability 来自拉丁语 ligare(捆绑),经法语 lié 和英语 able 后缀构成,意为“有责任的”。组合后直译为“联合捆绑的责任”,即多个主体被法律“捆绑”在一起,共同负责。记忆时可联想“joint(关节)连接身体部位,liability(责任)如锁链,将各方锁在一起”。
该词主要出现在法律文本、合同条款、商业谈判和学术论文中,语气正式、严谨。在新闻报道中,常见于公司并购、金融违约或环境事故的报道,强调多方需共同承担责任。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若出现,多为比喻用法,如朋友间开玩笑说“我们这是 joint liability”,但语气轻松。法律场景下,含义精确,区分于“several liability”(按份责任),而日常使用则可能模糊,仅指共同负责。
Joint liability 是不可数名词,通常不加复数,但“liabilities”可指具体债务。常见句型:1. “be subject to joint liability”(承担连带责任);2. “impose joint liability on sb.”(对某人施加连带责任);3. “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”(连带和个别责任,法律术语)。易错点:与“joint liability”搭配的动词常用“bear”、“have”、“share”,但“share”不准确,因为连带责任不是按份分享。注意“joint”作形容词,后接名词,不可说“jointly liability”,应说“joint liability”。
与“joint liability”相近的有“several liability”(按份责任)、“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”(集体责任)和“solidary liability”(拉丁语系中的连带责任)。区别在于:“joint liability”中债权人可向任一债务人追索全部,而“several liability”中每个债务人只承担自己的份额。“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”更强调团体整体对外负责,不一定有法律强制;“solidary liability”与“joint liability”在法律上常同义,但“solidary”更用于大陆法系。选择时,法律文书用“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”更严谨,日常则用“joint responsibility”更自然。
Joint liability 属于正式法律术语,语域高,不用于非正式场合。中性词,无褒贬。常见误用包括:1. 与“joint ownership”(共同所有)混淆,后者指财产权利;2. 在口语中误用为“共同责任”的一般含义,忽略其法律上的“连带”特性;3. 将“joint liability”与“joint venture”(合资企业)混为一谈。使用时需明确语境,若指法律义务,必须用“joint liability”;若指一般共同责任,可用“shared responsibility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