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该短语的核心含义是“剥夺某人某物”,即通过强制手段使某人失去原本拥有或应有的事物。本义指物理上的夺取,如夺走财产、自由等;引申义指使某人丧失抽象的权利、机会、能力或情感等,如剥夺选举权、使人失去希望。从具体到抽象,从主动夺取到被动丧失,构成了该短语的主要义项。
英 /dɪˈpraɪv sʌmbədi əv sʌmθɪŋ/美 /dɪˈpraɪv sʌmbədi əv sʌmθɪŋ/
v. 动词
剥夺;使丧失;使无法享有
该短语的核心含义是“剥夺某人某物”,即通过强制手段使某人失去原本拥有或应有的事物。本义指物理上的夺取,如夺走财产、自由等;引申义指使某人丧失抽象的权利、机会、能力或情感等,如剥夺选举权、使人失去希望。从具体到抽象,从主动夺取到被动丧失,构成了该短语的主要义项。
deprive 源自拉丁语 deprivare,由 de-(完全,去除)和 privare(使失去,使丧失)组成,其词根 priv- 与 private(私人的)同源,意为“使某人失去其私人所有”。of 表示“从……中”,整个短语结构为“使某人从某物中失去”。记忆时可联想“de-(去掉)+ private(私人的)”,即“去掉某人私有的东西”,从而记住“剥夺”的含义。
该短语广泛用于正式语境,如法律文本(剥夺权利、剥夺自由)、新闻报道(剥夺公民权)、学术写作(剥夺睡眠对认知的影响)以及文学作品(剥夺希望)。在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语气较为正式和严肃。在不同场景中,含义侧重略有不同:法律中强调合法或非法地使某人失去权利;学术中强调条件导致的功能丧失;文学中则强调情感上的失落。
deprive 是及物动词,必须接双宾语,结构为 deprive + 宾语(某人)+ of + 宾语(某物)。其中 of 不可省略或替换。可用于被动语态,如 be deprived of。常见句型:deprive sb. of sth. / sb. be deprived of sth.。易错点:误用 deprive sth. from sb.,应使用 of;混淆 deprive 与 rob,后者更强调暴力夺取。
与 rob sb. of sth. 相比,deprive 更正式,且不强调暴力手段,而 rob 常暗示非法或暴力。与 strip sb. of sth. 相比,strip 更强调完全剥除,常用于头衔或荣誉。与 dispossess sb. of sth. 相比,dispossess 更侧重于法律上的剥夺财产或权利。使用时,若强调依法剥夺,用 deprive;若强调强行抢走,用 rob;若强调彻底剥去,用 strip。
该短语属于正式语域,多用于书面语和正式演讲,日常对话中较少使用。它通常带有负面色彩,表示一种不公平或不合理的丧失。常见误用包括:将 of 误用为 from;在被动语态中遗漏 of;或将 deprive 误作不及物动词。此外,注意 deprive 的宾语通常是人或组织,而不是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