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impracticability 的核心含义是“不可行性”,指某个计划、方案或想法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实施或难以实现。它由形容词 impracticable(不可行的)派生而来,本义强调“无法在实践中完成”,引申为“不切实际”或“不现实”。在法律语境中,它特指合同因客观障碍(如自然灾害、法律变更)而无法履行的情况。各义项均围绕“实践”与“可行性”展开,从具体操作层面延伸到抽象的判断层面。
英 /ɪmˌpræktɪkəˈbɪləti/美 /ɪmˌpræktɪkəˈbɪlɪti/
n. 名词
不可行性;不切实际;无法实行
impracticability 的核心含义是“不可行性”,指某个计划、方案或想法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实施或难以实现。它由形容词 impracticable(不可行的)派生而来,本义强调“无法在实践中完成”,引申为“不切实际”或“不现实”。在法律语境中,它特指合同因客观障碍(如自然灾害、法律变更)而无法履行的情况。各义项均围绕“实践”与“可行性”展开,从具体操作层面延伸到抽象的判断层面。
词根为拉丁语 practicus(实践的),经由法语 pratique 进入英语。前缀 im- 表示否定,后缀 -able 转为形容词 impracticable,再加 -ity 构成名词。构词逻辑是“不可实践的(状态)”。记忆时可拆解为 im(不)+ practicable(可行的),注意与 impractical(不切实际的)区分,后者强调“不现实”,而 impracticable 强调“无法执行”。
该词多用于正式语境,如法律文件(合同纠纷)、学术论文(讨论理论的应用)、商务报告(评估项目风险)等。在新闻报道中偶见,用于描述政策或计划的不可行性。日常口语中极少使用,通常被 impossible 或 not practical 替代。在学术写作中,它带有客观分析的语气;在法律文本中,则具有特定法律含义,需谨慎使用。
impracticability 是不可数名词,通常与定冠词 the 连用(如 the impracticability of...)。常见句型为“the impracticability of + 名词/动名词”。易错点:与 impracticality 混淆,后者指“不切实际”,但二者在很多场合可互换,严格区分时 impracticability 更强调客观障碍。此外,该词常用单数形式,无复数。
与 impossibility(不可能)相比,impracticability 强调“理论上可行但实际难以操作”,而 impossibility 指“绝对不可能”。与 impracticality(不切实际)相比,impracticability 更侧重客观困难,impracticality 更侧重主观判断。例如,登月曾被认为 impracticable,但并非 impossible。在合同法律中,impracticability 是专门术语,指履行成本远高于预期,而 impossibility 指完全无法履行。
impracticability 属于正式词汇,语域较高,适用于书面语和正式演讲。它没有明显的褒贬色彩,但常带负面含义,用于否定计划或提议。常见误用包括与 impracticality 混用(尽管有时可互换,但严格语境下不同),以及将其用于口语中造成不自然。此外,注意拼写,勿漏写前缀 im-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