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义说明
本义为“发音清晰的”,源自动词pronounce(发音)的过去分词,形容发音明确、易于辨认。引申为“明显的、显著的”,指特征、差异、趋势等清晰可辨,无需仔细分辨即可察觉。再引申为“明确的、坚定的”,指态度、观点等表达清楚不含糊。三个义项均强调“清晰、不模糊”的核心特质。
英 /prəˈnaʊnst/美 /prəˈnaʊnst/
adj. 形容词 / v. 动词(pronounce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)
明显的;显著的;明确的;发音清晰的
本义为“发音清晰的”,源自动词pronounce(发音)的过去分词,形容发音明确、易于辨认。引申为“明显的、显著的”,指特征、差异、趋势等清晰可辨,无需仔细分辨即可察觉。再引申为“明确的、坚定的”,指态度、观点等表达清楚不含糊。三个义项均强调“清晰、不模糊”的核心特质。
源自拉丁语pronuntiare,由pro-(向前)+ nuntiare(宣布)组成,本义为“公开宣布”。经古法语进入英语,动词形式pronounce,其过去分词pronounced演变为形容词。构词逻辑:宣布即“说出来”,故引申为“发音”,再引申为“明显”。记忆时可联想“发音清楚”即“明显”,如“a pronounced lisp”表示明显的咬舌音。
常见于学术写作和新闻报道,描述差异、趋势、影响等显著特征,语气客观正式。在商务邮件中用于强调问题或变化的明显性。日常口语中较少使用,若用则略带正式感。文学作品中用于描写人物特征或氛围,增强表现力。例如学术论文中“a pronounced effect”强调效果显著,新闻中“a pronounced shift in policy”指政策明显转向。
作形容词时,常作定语或表语,如“a pronounced limp”(明显的跛行),“The accent is pronounced.”(口音很重)。也可用副词修饰,如“strongly pronounced”。动词形式pronounce及物,可接宾语和补语,如“pronounce the word”(发音),“pronounce the sentence”(宣判)。注意区分形容词重音在第二音节,动词重音在第一音节。
与obvious、evident、noticeable相近,但pronounced强调程度明显且常含对比意义,如“a pronounced improvement”暗示前后对比强烈。obvious强调显而易见,无需证明;evident侧重于有迹象可循;noticeable指值得注意但未必强烈。在描述差异或特征时,pronounced更精确,如“a pronounced difference”比“a noticeable difference”程度更强。
整体语域中性偏正式,适合书面和正式口语。无明显褒贬色彩,但用于描述负面特征时带有强调意味。常见误用:将pronounced当作动词的过去式使用,如“He pronounced the word”是正确的,但“He pronounced the letter”需注意语境。另外,不要与pronouncement(声明)混淆。